1.查手续,定范围。检查施工许可证载明内容包含除房屋市政之外其他专业工程的,要明确指出不属于住建部门监管范围的工程部分,并函告施工许可发放部门推送至相应责任部门。
2.开工前,先查勘。检查安全生产条件,评估安全风险,提出安全防范建议。严格按规定费率足额计取并及时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3.定计划,早告知。结合项目实际编制安全监督计划,明确主要监督内容、抽查频次、监督措施等,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安全监督要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4.查体系,建机制。检查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各类规章制度、组织架构等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情况,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约定安全事故防范目标并强化相应管理措施情况,督促项目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风险排查机制。
5.查履职,压责任。检查企业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重点关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带班检查及危大工程巡查记录情况,专职安全员每日巡查及安全日志记录情况,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查材料,无遗漏。检查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及配件、建筑保温材料,对照《房屋市政工程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专项检查要点》,重点检查材料堆放、动火作业管理、消防器材配备、应急处置等落实情况。
7.抓危大,严管控。核查项目危大工程清单,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实施、巡查、监测、验收及档案管理等情况,严重缺陷清单执行情况。
8.大隐患,快消除。检查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至少每月1次带队检查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企业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掌握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除督促立即整改外,还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置,切实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9.查机械,要细致。严格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其他大型机械设备的进场报验、安拆告知、使用登记等相关手续及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关键环节作业、操作规程执行、设备维护保养、电子证照办理等情况。
10.深基坑,要监测。监督基坑支护按图施工、做好地下管线勘测及保护、遵循先支护后开挖,督促施工单位自测和第三方监测,重点监测坡顶沉降位移、裂缝变形、桩间渗水、侧壁流土等。
11.查架体,防失稳。重点检查架体(支模架、操作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形式)、地基基础承载力、立杆间距、水平杆步距、连墙件、水平和竖向剪刀撑、架体自由端高度、附墙支座、防坠落、防险源已消除,建设单位发起申请,监督机构出具《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监督机构对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自《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发放之日起终止,及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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